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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乡下人进城)
耶稣受难描写中的巴拉巴故事在四部福音中都有:马太福音见27:15-26,马可福音见15:6-15,路加福音见 23:13-25,约翰福音见 18:38-40。在四部福音里,这个故事的前面都是耶稣在比拉多处受审,主调都是强调耶稣无罪(路加甚至还让希律王证实耶稣无辜),这样,作为无辜者耶稣本来是应该获得释放的,但是通过巴拉巴的故事,犹太人使得耶稣获释成为不可能,反倒是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除了路加福音,其他三部福音都描述了耶稣随后受到的羞辱。如果不是犹太人群的明确要求,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所以,巴拉巴故事是耶稣受审到受难的关键。
为了方便分析,可以先把相关章节列出来:
马太:
27:15 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27:16 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27:17 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那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
27:18 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
27:19 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27:20 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
27:21 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那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
27:22 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麽办他呢?他们说,把他钉十字架。
27:23 巡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的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27:24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27:25 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27:26 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马可:
15:6 每逢这节期,巡抚照众人所求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15:7 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乱的人一同捆绑。他们作乱的时后,曾杀过人。
15:8 众人上去求巡抚,照常例给他们办。
15:9 彼拉多说,你们要我释放犹太人的王给你们麽?
15:10 他原晓得祭司长是因为嫉妒才把耶稣解了来。
15:11 只是祭司长挑唆众人,宁可释放巴拉巴给他们。
15:12 彼拉多又说,那麽你们所称为犹太人的王,我怎麽办他呢?
15:13 他们又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15:14 彼拉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的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15:15 彼拉多要叫众人喜悦,就释放巴拉巴给他们,将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路加:
23:13 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
23:14 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
23: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来。可见他没有作什么该死的事。
23:16 故此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23:17 每逢这节期巡抚必须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23:18 众人却一齐喊着说,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
23:19 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
23:20 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
23:21 无奈他们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
23:22 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作了什么恶事呢?我并没有查出他什么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23:23 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
23:24 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
23:25 把他们所求的那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释放了。把耶稣交给他们,任凭他们的意思行。
约翰:
18:38 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18:39 但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麽。
18:40 他们又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
从列出的经文可以看出,马太福音的描述最为详尽,所以,以下的解析就以马太福音为主,同时兼及另外三部福音。
马太和马可在这一故事的开头就说明,当时是“节期”,民众可以自己挑选一个囚犯出来,这个囚犯就获释。这一说明在路加福音里没提到,约翰福音让彼拉多说出是逾越节。
“每逢这节期”巡抚要给众人释放一个囚犯——开头这句就缺乏可信度:这显然不是罗马惯例,也不是犹太人的习俗。作为罗马一个省的巡抚,彼拉多要对罗马皇帝负责,而按照罗马法的规定,省级官员不经皇帝同意就中止什么惩罚程序或者赦免罪犯的惩罚,这是被禁止的,如果他这么做就是滥用了职权。仅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福音书记载的巴拉巴故事就已经不可信了。
马太随后介绍这位囚犯,说他是“出名的囚犯”,马可对囚犯的介绍有过之无不及,不仅说他是作乱的、被捆绑,而且还杀过人,路加则是在民众要求释放巴拉巴时才作介绍,说他“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而约翰只是随便提到他是强盗。把马可和路加的描写与约翰的描写对比一下,可以看出两种描述的不同。马可和路加显然是要把巴拉巴描述得很坏,而在约翰看来,似乎一个强盗的所作所为就比对耶稣的指控更严重。然而关键的不是巴拉巴究竟犯了什么罪,关键的是,巴拉巴被描述成了一个危险的人物,通常情况下,这种人物应该得到处理,使民众免受其伤害。但是,按福音书的描述,民众在祭司的鼓动下要求释放这个危险人物。
令人疑惑的还有巴拉巴这个名字。巴拉巴,Barabbas,意思不过是“父亲的儿子”或“师傅的儿子”,福音书中的耶稣也经常用这个称呼自称,而巴拉巴的名居然也是“耶稣”—— 这种说法见希腊大写本Codex Koridethi, Lake-Gruppe 中的几个小写本(f1; XII. bis XIV Jahr.) 以及小写本Minuskel 700 (Egerton 2610; XI. Jahr.);非希腊语版本见叙利亚语本 Codex Syrus Sinaiticus (sys; III.-IV. Jahr.) …… Vgl.: Nestle-Aland,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krit. App. zu Mt 27,16.17。
或许当时出场的受审人只有耶稣一个人,加上巴拉巴这个人物或许是为了更显示耶稣的窘境——据Philo记述,Herodes Agrippa I. 访问亚历山大城时,亚历山大城一群人让一个名叫Karabbas 的“倒霉鬼”肩扛地毯、头顶藤筐,装扮成 Agrippa 的模样,然后对这形象百般嘲弄并加以痛打:这个“倒霉鬼”的经历不正像被罗马士兵嘲弄并殴打的耶稣吗?巧合?根据新约作者总喜欢牵强附会地述说什么事“正应了经上所说”的习惯,Barabbas 这个人物的安排巧合的可能性很小,更有可能的反倒是通过这个人物来暗示耶稣才是“犹太人的王”。
再接下来我们可以看到,只有马太提到,彼拉多要求民众在巴拉巴和耶稣之间进行选择,另三部福音中,彼拉多只是建议释放耶稣,民众自己主动要求释放巴拉巴,尽管事先并没有出现巴拉巴这个名字。问题是:如果彼拉多认为耶稣无辜并要释放他,何必要让民众做出这种选择呢?
路加没有提到逾越节释放犯人的习惯,所以对这件事的描述略有不同:彼拉多没发现处死耶稣的理由,所以建议对耶稣“责打”(不是鞭打,而是相当于一种纪律处分)后予以释放,民众却“一齐喊着”说:“除掉这个人,释放巴拉巴给我们!”
不读马太福音,很难理解民众怎么会想到要求释放巴拉巴——联系到亚历山大城的倒霉鬼Karabbas,巴拉巴故事人为捏造的迹象就更明显了。很显然,福音书作者已经估计到读者/听众知道 Karabbas 的故事。
彼拉多如何称呼耶稣,也同样可疑。在路加福音,比拉多只是说“这人”,在马可和约翰福音,比拉多称耶稣为“犹太人的王”,在马太福音,比拉多径直说“称为基督的耶稣”,而从没有简简单单地把他称为“耶稣”。如果彼拉多确信耶稣不仅无罪、而且是义人(马太),如果是真心想放耶稣,那么,当着犹太人的面把这个受审的耶稣称为“犹太人的王”、甚至“称为基督的耶稣”,显然非常不明智:这么一个耶稣被称为“犹太人的王”,非但不能得到犹太人的赞同,反而只能让犹太人感到丢人。可以想见,路加以外的福音书作者让彼拉多如此称呼耶稣,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强调犹太人如何“心刚硬”而不认耶稣。
福音书描写比拉多面对众人要求钉死耶稣的呼声时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在马太和马可福音,比拉多提议释放耶稣时心里明白,“祭司长是因为嫉妒才把耶稣解了来”,这非常重要的一点,路加和约翰都未提及。在马太和路加的描写中,比拉多因为知道祭司长的嫉妒、相信耶稣无辜,所以提议/赞同释放耶稣,在路加的描写中更是坚信耶稣无辜,而在约翰的描写中,是不是释放耶稣对比拉多来说似乎无所谓——当然,后者在这个故事所用的笔墨本来就少,可以用文字简短来解释。
马太福音随后提到一件其他福音书体都没提到的事,就是比拉多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然而没有任何具体的说明。犹太人在要求处死自己的“主”的时候,一个外邦女人却因为一个梦来为这个“义人”说情,这虽然为彼拉多随后可疑地洗手作了铺垫,整体上却是一个可疑的插曲——这两个可疑点随后会谈到。
从故事的情节顺序上讲,马太福音接下来说“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马可福音也说“只是祭司长挑唆众人,宁可释放巴拉巴给他们”,而且,这里的“祭司长和长老”和“祭司长”成了犹太人权力机构的整体代表。这一点对故事情节的发展非常重要,但是,路加和约翰都未提及,如同没有提到比拉多知道祭司长的嫉妒一样。后两位福音书作者要么没有认识到这两个细节的重要性,要么就是对故事的整个过程知之不详。
从总体上可以说,比拉多不同意处死耶稣,只是各福音书对这种不同意的程度的描写不同。在约翰福音,比拉多对众人要处死耶稣的要求没有任何反驳,马上就把他交出去钉十字架,在马可福音则提出一次反驳(14 彼拉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在马太福音提出两次(23 巡抚说,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24 彼拉多 …… 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在路加福音甚至是三次提出反驳(16 故此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20 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22 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作了什么恶事呢?……)。可以说,按照福音书的描写,比拉多并不乐意判耶稣死刑,反倒是犹太民众一致明确要求钉死耶稣——在约翰福音的描写中,民众似乎只要求不要放跑耶稣,钉死耶稣是彼拉多自己下的决定。考虑到基督教外古籍对彼拉多地记载,约翰福音的描述反倒有更大的可信度。
据亚历山大城的犹太学者 Philo,比拉多是一个残酷、恶毒、暴虐的人,在犹太史家 Josephus 笔下也是一个暴虐的形象。如果说耶稣的死活对他来说无所谓,而且是自己决定用十字架处死耶稣,这就比较符合 Philo 和Josephus 的描述了。但是,马太福音 27:24 与此正相反。马太写道:“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比拉多想以此表明他判耶稣死刑不过是迫于犹太人的压力,责任应该由犹太人来负,而犹太人则通过“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全部承担了这责任。但是,
在众人面前洗手已表明自己的无罪或者推卸自己的责任,这不是罗马人的习俗,而是来源于犹太律法:
申命记21:1 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 21:2 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 21:3 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 21:4 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 21:5 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神拣选了他们事奉他,奉耶和华的名祝福,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 21:6 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 21:7 祷告(原文作回答)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
对于一个罗马人来说,洗手无非是清洁身体的一部分,没有任何宗教性的象征意义,比拉多作为一个藐视犹太传统的粗暴的罗马行政官,很难设想他会用这么一个犹太传统的仪式来表明自己的无罪。这不仅不符合彼拉多这个人的性格,而且在犹太人眼里也会显得过于奇怪。此其一。
其二,犹太人高喊“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看似犹太人要表明自信、表明自己的要求绝对正确,实际上却又是一种自我诅咒,而这并不符合犹太人咒他人不咒自己的习惯,而且,按犹太法罪也不及子孙(虽然申命记也有罪及子孙的规定)。所以,“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属于捏造的可能性更大。
接下来,巴拉巴被释放,耶稣遭鞭打,随后被交出去上十字架。马可和约翰也提到,耶稣上十字架前遭到鞭打,而路加则说耶稣被判后被交给了民众。
总起来看,马太福音对巴拉巴故事的记述最详细,与马可和路加福音一样,为比拉多开脱罪责的倾向很强,与约翰福音简短的描述不同,马太福音在这里制造了一种很强的反犹气氛(虽然约翰福音本身总体的反犹气氛更浓)。然而,这些描述中的细节,从头到尾都缺乏可信度,相反,处处显示着不可信。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巴拉巴这段故事没有发生过,换句话说,这段故事纯粹是编造出来的。
那么,福音书的作者们为什么要捏造这么故事?动机是什么?
我们知道,四部福音书都是在公元50/70-110年这段时间产生的。按传统的说法,这个时候的基督徒们离犹太教已经渐行渐远,与犹太教划清界限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随着所谓的外邦人成为基督徒、随着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境内的传播,基督徒已经开始努力搞好与罗马帝国的关系、努力与罗马帝国的统治者联盟,而彼拉多经夫人的提醒后称耶稣为义人,也正反映了基督教早期在罗马帝国得以流传常见的一种方式。从这种历史背景上来看,福音书的作者为罗马地方行政长官彼拉多洗刷杀耶稣的罪名、把耶稣被钉十字架的责任归于犹太民众就可以理解了。捏造一个巴拉巴故事正好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不论福音书的作者们是否意识到了这个故事的反犹太作用,这个故事在历史上就成了基督教内反犹主义传统最强大的基石:犹太人因此而成了谋杀“神”的族类。
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个故事可以说非常成功。首先,为比拉多开脱罪责的努力,虽然没能避免罗马帝国早期对基督徒的“逼迫”(教会以一种近乎变态的乐趣大肆宣传的罗马帝国时期的“大逼迫”是另一个需要介绍的问题,此处不多说),但是使彼拉多在最初几个世纪成了某些地区的教会的义人,连特图良都把他称为是“信念上的基督徒”,更有教会把他当作了圣者和受难者,这种情况直到康斯坦丁时期才得到改变。其次,巴拉巴故事把耶稣被杀的责任全部推给了犹太人这个民族,犹太人因此成了“弑神”的族类,这就成了基督教持续了近两千年、至今依旧或隐或显的反犹主义传统的坚实根基,虽然巴拉巴故事并不是基督教反犹主义唯一可以引以为据的新约文字。
可以说,如果要从根本上消除历史悠久的反犹太主义、尤其是出于宗教动机的反犹太主义,那就必须从新约批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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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节赦免犯人不符合犹太和罗马惯例的历史和神学研究资料:
Ja mehr noch: gerade als Funktionär des römischen Rechtssystems hätte Pilatus einen für unschuldig befundenen Angeklagten auf der Stelle freilassen müssen. Er hatte gegen jene vorzugehen, die die herrschende Rechtsordnung übertreten hatten, er konnte unter Umständen bei Übeltätern auch einmal Gnade vor Recht ergehen lassen - aber das Schicksal eines Unschuldigen in einer jeder Rechtslogik spottenden Weise mit dem Schicksal eines anderen Gefangenen zu verknüpfen, das durfte er nicht. Mit dem römischen Recht ist ein solches Vorgehen genausowenig vereinbar wie mit der deutschen Strafprozeßordnung.
见:www.texteundkontexte.de/BeBlut.rtf
Die Ausschmückung des Verhörs vor dem Hohen Rat und die Behauptung, die wir bei Matthäus und Markus wiedergegeben finden, dass ein Todesurteil von den jüdischen Autoritäten gefällt wurde, scheint mir doch letztlich zur Entlastung der Römer und zur Schuldzuweisung an die Juden eingefügt worden zu sein. Dieser Eindruck wird noch dadurch verstärkt, dass es bei Matthäus (27,17), Markus (15,11), Lukas (23,25) und Johannes (18,40) heißt, es sei üblich gewesen, zum Pessachfest einen Gefangenen freizulassen. Die Juden fordern daraufhin bei Pilatus die Freilassung eines Verbrechers namens Barabbas und verlangen Jesus hinzurichten. Außer diesen biblischen Stellen gibt es keinerlei Hinweise, dass eine solche Amnestie Brauch gewesen ist. Die Verantwortung für die Kreuzigung Jesu wird also auch dadurch den Juden zugeschoben. Diese Tendenz, die in den Evangelien bereits aufscheint, findet sich in zahlreichen späteren christlichen Quellen in noch ausgeprägterer Form.
见:http://www.gcjz-pfalz.de/html/pilatus.htm
Lukas 23,17 "Er musste ihnen aber jedes Fest einen freilassen" fehlt in den besseren Handschriften und ist wohl ein Nachtrag. Von einer alljährlichen Passah ?Amnestie ist nichts bekannt, was allerdings nichts heißen will, da wir über die Zeit Jesu nur ungenügend informiert sind. [后半句就是典型的神学教授的狡辩了] Lukas scheint diesen Satz aus Markus nicht übernommen zu haben, weil er ihn durch seine anderen Informationen nicht bestätigt fand. Ein Abschreiber wird ihn vermisst und nachgetragen haben. Von einem Brauch der Amnestie berichtet freilich auch Johannes 18,59. Vielleicht hat die Tradition, aus der Markus und Johannes schöpfen, die Barabbasgeschichte falsch verstanden und aus dem Bemühen des Pilatus, Jesus freizusprechen, erschlossen, dass eine Amnestie aus Anlass des Festes üblich war.
Pilatus hätte Jesus aber auch ohne diesen Brauch freisprechen können. Entweder war Jesus schuldig, dann musste er ihn verurteilen, oder er musste ihn freisprechen, weil er unschuldig war. Wenn Pilatus Jesus nur begnadigt hätte, dann hätte er zugegeben, dass Jesus eigentlich schuldig war.
http://www.heinrich-tischner.de/ ... assion/4prozess.htm
……
关于比拉多个人和性格的资料,最容易找到、也最详尽的资料见:
http://www.gcjz-pfalz.de/html/pilatus.htm
并改革宗网上圣经学习:
http://www.reformiert-online.net ... e/nt/lek4/index.jsp
[这两篇可以说汇总了Philo和Josephus对比拉多的描述和评价。比拉多的暴虐在犹太人中可是有名的,福音书把他写得那么明智智慧仁慈怜悯,原因何在?]
关于新约反犹主义经文批判最详尽也最繁琐的神学资料可以下载:
http://wwwuser.gwdg.de/~gluedem/download/Reader.pdf
http://wwwuser.gwdg.de/~gluedem/ ... jesu_tod_reader.pdf
[注意后一文件中反复出现的对经文历史价值的评价:Der geschichtliche Ertrag/Wert ist ... gleich Null ——翻译成中文就是:历史价值……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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